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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城市节能环保领域科技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01作者: 点击数: 3,040次  

  为强化首都“科技创新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深化实施《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发挥科技支撑对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提升的引领作用,现围绕提高城市节能环保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推动城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征集科技储备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应符合《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有关工作范畴或者对促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服务民生重大需求的服务能力具有显著作用。
  项目所属领域分为首都蓝天行动专项和生态环境建设与环保产业发展专项。各专项申报方向具体见《城市节能环保领域储备项目申报方向说明》(附件1)。
  二、项目申报材料
  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节能环保领域储备项目建议书(格式及要点参考附件2,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近两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现金流量表)、企业纳税证明(提供地方国税局出具的纳税人信息查询结果,附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书);(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对各自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4.合作实施项目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均须加盖公章)
  5.项目牵头单位为高校、中科院下属院所、市属科研院所等牵头申报的,由其科技管理部门出具项目推荐意见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9:00至6月30日15:00,请申报单位(部门)将书面申报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及拷贝电子版(含附件)按时送达北京市科委社会发展处,不接受快递、信件等寄送方式,过时概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纳入储备范围:
  纳入北京市市政府重点工作或重点工程;
  在国家级和市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转化落地;
  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形成产业基地或工程示范的项目;
  在津冀地区内转化落地,有利于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带动北京经济产业发展或生态效益提升的项目。
  2.自申报截止日期的次日起,将对材料完整性及有效性进行形式审查。未达到要求的不予受理。
  3.保密项目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妍、祁丽荣(首都蓝天专项)
  马雄威(生态环境专项)
  联系电话:66153450

 

  附件:
  1.城市节能环保领域储备项目征集方向说明.doc

  2.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节能环保领域储备项目建议书.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社会发展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