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部门决算(公开草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是于1992年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同批准成立的,属于处级事业单位。前身是于1959年成立的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所。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部、财务部、科技信息部、业务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行政保卫部等七个职能部门。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53人,2017年末合计283人,在职人员124人,退休人员159人。我院2017年在科技研发方面,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运营中的关键问题、难点问题开展科技研发。主要通过围绕地下工程、轨道交通、桥梁、道路的安全评估、病害诊断、新技术改进等继续承担北京市及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积累前沿性研发成果,开展自主课题研发,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同时,根据研究院的发展定位,结合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进行前沿技术的储备。作为公益性科研院所,研究院继续围绕重点重大工程、应急抢险工程以及临时性的急需任务提供公益性咨询和技术服务,为市政工程结构安全提供保障。在人才建设方面,对整体人力资源进行分析,建立后备人才库。制定有效的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同时建立对自主培养研究生的培训计划。在行政管理方面,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购置道路交通路面和结构及安全评估等方面的仪器,对陈旧试验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对院内进行了排水系统和供暖管线的改造进一步提高研究院的科研检测水平和试验检测能力。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是一级部门决算单位,没有下级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711.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11.0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5.2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091.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1.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 1160.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31 %;经营收入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459.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05 %。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88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0.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87%;项目支出1772.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57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8.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7.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96%;日常公用经费560.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75%;项目经费990.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2017年度决算4078.6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5.39万元,下降1.58%。其中:
1、“机构运行”2017年度决算3087.6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一致。
2、“其他应用研究支出”2017年度决算990.9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65.39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087.6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60.67万元,比上年增加52.61万元,增长10.36%。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4.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932.78万元,其中:汽车22辆,324.0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16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57.14%,涉及金额791.76万元,占部门项目金额的78.89%。我单位对道路交通路面设备申购、结构及安全评估设备申购、排水系统供暖管线改造三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618.93万元,召开了专家评价会。经过专家评议,道路交通路面设备申购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44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结构及安全评估设备申购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4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排水系统供暖管线改造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8.14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 对地下工程穿越运营地铁安全风险控制技术平台研发及应用项目,预算金额172.83万元,进行简易评价,经绩效评价小组对资料进行复核打分,平均为95.40分。
二、排水系统供暖管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政研究院)成立于1959年,至今已有五十多年,地下雨污水管道从未更换,由于受当初技术水平影响,地下管道整体质量不高,多年受地下腐蚀,尤其是近几年北京雨水增多的影响,管道体老化,地下管线错综复杂,管线年久失修,经常出现堵塞情况,对市政研究院造成安全隐患。因此特申请“排水系统供暖管线改造”专项资金,将对市政研究院前后院的地下管网进行总体拆除更换,解决管道堵塞问题,项目完成后将彻底改变院内排水堵塞给环境带来的脏乱差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市政研究院整体形象的提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 评价结论:经专家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8.14分,其中项目决策13.32分,项目管理25.52分,项目绩效49.3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实施方案不全面过于简单,对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缺少相应的控制措施。对项目实际开展缺乏指导意义。
2.项目前期工作不够充分。资料中未见项目前期的需求调研和分析,未见专家论证意见。
3.绩效资料不够完整,未能提供改造后效益的分析资料,社会效益的体现不够充分。
(四)建议
1.项目单位应根据实施设定项目的具体指标,加强绩效目标设定的准确性。
2.加强实施方案的制定,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遵循实施方案撰写与实际项目实施相结合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加强项目管理,履行前期论证可研的相关程序,加强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