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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告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19-08-28作者: 点击数: 3,277次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是于1992年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同批准成立的,属于处级事业单位。前身是于1959年成立的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所。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部、财务部、科技信息部、业务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行政保卫部七个职能部门。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我单位主要职责为开展市政工程研究,促进科技发展。道路、桥梁、管道、地下工程和水泥制品、施工机械技术研究与开发,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培训。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是一级部门决算单位,没有下级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53人,实有人数11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5799.88万元,比上年增加88.80万元,增长1.55%。支出总计6133.30万元,比上年增加249.58万元,增长4.2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799.88万元,比上年增加88.80万元,增长1.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7.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996.4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7.18%;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606.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4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133.30万元,比上年增加249.58万元,增长4.24%,其中:基本支出4197.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44%;项目支出1935.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1.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97.47万元,比上年增加106.29万元,增长2.60%;支出总计4197.42万元,比上年增加118.81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了自主项目和科研项目的投入,使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7.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人员支出2577.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1.41%;日常公用经费605.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43%;项目经费1014.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4197.4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6.17万元,增长1.35%。其中:

1、机构运行2018年度决算3183.0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6.2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经费调标。

2、其他应用研究支出2018年度决算1014.3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结余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83.0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05.54万元,比上年增加44.87万元,增长8%。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531.19万元,其中:汽车22辆,325.0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116.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7.50%,涉及金额613.06万元。评价结果:

(一) 2019年5月20日对2018年隧道结构及材料分析测试设备购置项目,预算金额合计273.00万元,召开了专家评价会,经过专家评议,2018年隧道结构及材料分析测试设备购置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28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二) 对2018年路桥结构及材料分析测试设备购置项目,预算金额183.00万元,进行简易评价,经绩效评价小组对资料进行复核打分,平均为88.00分;大口径污水管道修复砂浆及工装设备研究项目,预算金额157.06万元,经绩效评价小组对资料进行复核打分,平均为96.00分。

二、 2018年隧道结构及材料分析测试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为了对新产品和新标准进行有效追踪,积极开拓市场及新兴服务的业务能力,需要更新隧道结构及材料设备。同时新购设备能够从构筑隧道的原材料品种开始进行检测,准确的对隧道整体结构的健康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隧道中管片裂缝、错台、渗漏、道床剥离等系列问题,对隧道灾害病变做出预警,并与施工中的绿色环保的新型材料相配合进行系列研究,形成适合当前隧道结构的精准病害探查诊断技术。因此申请购置13台隧道结构及材料分析测试设备,具体为:程控型双端面磨平机一台, 锚杆长度检测仪一台, X射线探伤机一台, 程控静态电阻应变仪一台, 基坑内部结构分层水平量测试仪一台, 静力荷载测试仪一台,路面取芯机一台,高强螺栓轴力扭矩复合检测仪一台,混凝土超声脉冲回波仪一台,电镜配能谱仪一台,钢筋探测仪一台,三维激光扫描仪一台,免标靶桥梁挠度检测仪一台。

(二)评价结论

经专家评议,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0.28分,其中项目决策13.84分,项目管理27.94分,项目绩效48.5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缺少设备使用培训及风险防控措施。

2.专家论证意见未说明专家专业和资质,未明确论证时间等。

3.设备验收不够严谨和规范,过程记录不完整,未明确随机资料、验收日期等。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第三方验证的留痕资料、设备调试记录等不完整。

4.满意度调查仅局限单位内部使用人,未进行满意度分析。

5. 绩效成果展现不充分,项目的完成是否实现预期效益指标不明显。

(四)建议

1.加强实施方案的制定,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遵循实施方案撰写与实际项目实施相结合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前期论证的相关程序,加强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工作。

3.制定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方案,保证设备运行顺畅,明确具体责任人。

4.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内控管理相关制度,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5. 建议注重绩效成果资料收集、以充分体现并发挥财政资金的效能。

 

附件: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